律师回答
首先,我理解这对您来说是一个非常困难的时期。面对婚姻的崩溃和外遇的痛苦可能令人感到无助和沮丧。
在这种情况下,我建议您首先尽可能保持冷静和理智。尽管情绪可能很难控制,但在处理这样的局面时保持冷静是至关重要的。
其次,我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一位经验丰富的离婚律师可以为您提供针对您情况的个性化建议和法律指导。
在离婚程序中,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您的权利和责任,协助您制定离婚协议,并代表您在法庭上进行辩护。
另外,确保保留所有相关的证据,例如通信记录、财务文件和可能的不忠证据。这些都可能在您的离婚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
最后,请记住,您不是孤单的。有支持团队和资源可以帮助您应对这一挑战,包括家人、朋友、心理健康专业人士和支持团体。
请牢记,您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幸福和福祉。尽管当前情况可能非常艰难,但在正确的支持和指导下,您能够度过这个难关并向前迈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