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转移现金可以追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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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8 08:05:10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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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财产转移现金一般是指在离婚程序进行中,一方将财产转移到另一方名下或第三人名下,以规避财产分割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涉嫌违反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如果您发现配偶在离婚过程中进行了这样的财产转移,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回转移的现金或其他财产。但是,要成功追回转移的财产,需要您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财产转移行为,并且证明这种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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