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接受的赠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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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0 12:00:58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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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接受的赠与财产在法律上属于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因此,接受赠与的财产不受婚姻法上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约束,属于接受者的个人财产,不受另一方的支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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