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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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 01:45:10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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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主要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来判断责任归属,一般包括以下几个原则:

1. 全责原则:即一方当事人全部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 合责原则:即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部分责任,责任大小由双方协商或者由法院判定。

3. 无过错方不承担责任原则:即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以上原则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法律法规和案例来判断。如果您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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