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期限是怎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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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 08:15:11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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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出具。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90日。特殊情况包括复杂案件、需要进一步调查、证据不足等。若超过期限未出具认定书,当事人可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催告,并有权要求出具认定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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