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撞人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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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4 15:12:35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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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相关法律规定,撞人赔偿标准如下:

1. 财产损失: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 人身伤害:根据受伤程度和治疗费用进行赔偿,包括医药费、住院费、护理费等。

3. 误工费:如果因受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需要支付相应的误工费。

4. 智力、精神损害: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赔偿。

请一定严格遵守此项赔偿标准,避免违法行为并尽快与受害人协商赔偿事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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