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交通事故鉴定结果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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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7 00:42:38 回答了该问题

律师回答

如果不服交通事故鉴定结果,您可以通过律师提起诉讼。律师将会审查案件的相关文件和证据,进行法律分析,并代表您向法院提出异议。在诉讼过程中,律师可能会采取调查证人、提交证据、进行辩论等方式,以证明鉴定结果存在错误或不合理性。法院会依法审理,并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判决。若法院认定您的异议成立,可能会推翻原先的鉴定结果,或者作出相应的裁定。因此,借助律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是处理此类纠纷的有效途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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