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情况交强险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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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 03:29:31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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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强险在以下情况下不负责:1. 驾驶人酒后驾车或者醉酒驾车;2. 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暂扣、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3. 驾驶人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需要驾驶证的机动车;4. 机动车被盗、被抢或者驾驶人故意设立被盗、被抢的假象;5.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逃逸,不停车接受查验,对事故责任无法认定;6.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有违法行为,导致交通警察交通事故认定书无法出具。以上情况下,交强险不予理赔。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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