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主体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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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6 10:30:01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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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主体通常包括事故受害者及其家属以及涉事车辆的保险公司。事故受害者及其家属有权向造成事故的责任方索赔,包括医疗费、车辆修理费、误工费等损失。保险公司则根据保险合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通常包括车辆损失、人身伤害赔偿等。在一些复杂的案件中,律师可能会介入协商或提起诉讼,代表受害者或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事宜的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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