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责后对方不报保险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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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0 13:30:57 回答了该问题

律师回答

如果对方不报保险,您可以通过律师向对方发出正式的通知,要求对方立即购买适当的保险。如果对方仍然拒绝购买保险,您可以考虑提起诉讼来追究对方的责任,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并不能代替具体案件的法律分析和判断。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详细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

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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