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赔偿哪些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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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30 03:02:16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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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赔偿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1. 车辆损失:修理费用或车辆残值。

2. 人身伤害: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3. 财产损失:包括衣物、手机等个人财物损失。

4. 精神损失:因意外事件导致的精神痛苦、心理创伤等。

5. 其他合理支出:如律师费用、交通费用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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