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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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19:51:56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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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未立即停车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而是选择逃离现场的行为。认定肇事逃逸需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是否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程度、目击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证据。律师会分析案件中的各项证据,评估是否构成逃逸行为,并据此制定辩护策略。若确实构成逃逸,律师可能会辩护肇事者的动机、行为的主观恶意程度等,以争取减轻处罚或寻求更有利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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