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领取,法律依据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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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3 04:07:51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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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涉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当事人可向事故发生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认定。一般情况下,可委托律师代为申请,提供必要的证据支持。认定书出具后,当事人可前往交通管理部门领取。若认定书有异议,可依法提出复议或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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