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复核多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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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00:47:51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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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可以复核两次。首次复核由事故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向事故认定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原认定机关进行复核。如对首次复核结果不满意,可再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进行二次复核。在复核期间,事故认定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双方当事人需遵守原认定机关的处理意见,否则可能受到相应处罚。因此,若对事故认定结果有异议,建议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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