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本程序包括:
1. 事故报案:当交通事故发生时,相关当事人需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2. 现场勘查:交警到达现场进行勘查,记录事故现场情况,收集证据。
3. 调查取证:公安机关会对事故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并获取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证据。
4. 责任认定:根据勘查结果、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会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5. 行政处理:对于确定有过错的当事人,公安机关会依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6. 民事赔偿:在责任认定清楚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进行民事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七条 除简易程序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出示《人民警察证》,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