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伤保险双重赔偿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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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3 09:08:01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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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伤保险双重赔偿的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八条,对于因工作原因在通勤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工伤的情况,可以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和交通事故责任保险的赔偿。工伤保险主要由单位支付,而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则由交通肇事者的保险公司支付。因此,双重赔偿即意味着工伤保险和交通事故责任保险两方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范围。

法律依据

《工商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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