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假药劣药仍然销售使用的处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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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8 07:02:35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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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销售使用假药或劣药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能构成犯罪。对于此类行为,通常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拘役、有期徒刑等处罚。具体的处罚会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影响等因素进行裁量。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相关部门还可以对违法销售药品的个人或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措施。总之,对于明知是假药或劣药而仍然销售使用的行为,可能会面临刑事和行政双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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