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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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 12:42:48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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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包括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直接经济损失指因犯罪行为直接导致的财产损失,如财物被盗、损坏等;间接经济损失则是在直接损失基础上产生的间接损失,如因被盗车辆而导致的交通费用增加等;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因犯罪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心理痛苦、精神伤害等非财产损失,如精神痛苦、心理治疗费用等。受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中向法院提出民事赔偿请求,法院在刑事判决中可以裁定赔偿该等损失。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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