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是否可以从公安机关受理自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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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9 06:52:35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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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通常不直接受理自诉案件,而是由公安机关受理。公安机关会对自诉案件进行初步调查和处理,如果认为符合立案条件,会移送给人民法院审理。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公安机关不受理或者处理不当,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但这种情况相对少见,需要当事人有充分的法律知识或律师代理。总的来说,人民法院不是自诉案件的直接受理机关,而是依法审理经公安机关移送的符合条件的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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