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故意打人造成什么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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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15:01:21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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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故意打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其刑事责任为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处罚幅度根据打人造成的后果、情节严重程度和犯罪主观故意等因素确定。律师在此案件中的角色是为被告提供法律援助,包括审查案件证据、制定辩护策略、出庭为被告进行辩护等,以确保被告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同时争取最有利的法律结果。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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