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如何变更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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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23:01:57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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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的变更需由被拘留人的辩护律师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更的理由及必要性。法院会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如被拘留人的个人情况、案件的性质、证据的情况等,决定是否同意变更为刑事拘留。如果法院同意变更,会颁发相关裁定,并通知监狱执行。被拘留人在接到裁定后,需立即配合监狱的安排,进行拘留地点的转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监视居住的条件与执行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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