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主动取保候审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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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20:18:17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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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可以主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主要出于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取保候审是一种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的措施,可以在不影响案件侦办的前提下,保障其人身自由。

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较为稳定,有固定的住所和工作,且不存在潜逃风险,公安机关会考虑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初犯或者犯罪嫌疑轻微,公安机关也可能根据情节轻重酌情决定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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