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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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09:51:27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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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服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您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提起申诉。律师会根据案件情况,逐步制定申诉策略,包括收集证据、撰写申诉状等。在申诉过程中,律师将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经验,与检察院进行沟通,并在法律程序中代表您的利益。同时,律师还可能会建议采取其他法律手段,如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 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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