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罚金应当怎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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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 03:37:54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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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罚金执行应遵循法律程序,可采取多种方式:

1. 调查财产:通过法院命令,调查被告的财产情况,确定可供执行的资产。

2. 扣押薪资:法院可向被告的雇主发出工资扣押令,直接扣除一部分工资支付罚金。

3. 查封财产:法院可查封被告的房产、车辆等财产,然后拍卖以支付罚金。

4. 强制执行:如果被告拒绝支付罚金,法院可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如拘留、查封银行账户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1〕1 号》第五百二十一条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中下列判 项的执行:(一)罚金、没收财产;(二)追缴、责令退赔违法所得;(三)处置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四)没收随案移送的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五)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相关涉财产的判项。

第五百二十二条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和附带民事裁判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裁判执行的机构执行。

第五百二十三条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 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折抵,扣除行政处罚已执行的部分。

第五百二十四条因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罚金确有困难,被执行人申请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以内作出裁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准许;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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