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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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2 18:03:01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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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的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大额现金交易,特别是频繁的小额现金交易,以避免引起注意;通过虚假企业或个人账户进行资金转移,掩盖资金来源;购买高价值资产(如房地产、珠宝、艺术品)而无正当理由或透明的资金来源;跨境资金转移,以在不同司法管辖区之间隐藏资金流动轨迹;利用虚拟货币进行交易,以避免监管机构的监控;与有组织犯罪团伙合作,通过其渠道进行非法资金清洗。这些行为可能单独出现,也可能组合使用,以使资金的来源和性质难以追溯,从而实现洗钱的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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