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情形有哪些

律师解答
律师
海口律师网资质认证
2024-06-14 02:23:01 回答了该问题

律师回答

疫情期间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故意隐瞒、篡改疫情信息,导致疫情扩散。

2. 恶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引起社会恐慌。

3. 拒绝执行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措施,妨碍疫情防控。

4. 故意传播病毒、拒绝配合检疫等行为。

5. 在公共场所不戴口罩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

这些行为可能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因此被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之一。

法律依据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二、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

(一)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1.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

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最佳答案
相关问题 精选回答 推荐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