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的追诉期是多长时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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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7 03:28:01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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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的追诉期因国家而异,通常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提起诉讼。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大多数犯罪行为的追诉期为公诉时效,一般为15年。但对于一些特定严重犯罪,如杀人、强奸等,追诉期可以延长甚至不受限制。追诉期的计算通常是从犯罪行为完成之日起算。如果追诉期到期,被告人则不再受到法律的起诉追究。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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