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罪应该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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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19:10:22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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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涉及走私的刑事责任通常较重。具体判罚视情节轻重而定,一般来说,如果涉案数量大、情节严重,可处以较重的刑罚,如有组织犯罪、暴力抗法等情节,可能判处重刑;而如果属于个别小规模违法行为,初犯、自首并且主动退赔的情况下,可酌情从轻处罚。律师在辩护时通常会从证据、案情、被告人情况等多个方面进行辩护,争取降低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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