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债权在破产清偿债务的顺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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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2 17:45:10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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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债权在破产清偿债务的顺序依次为:

  1. 受先于一般抵押权和质权的最高额抵押权;
  2. 抵押权给予的财产所得价款;
  3. 担保财产的交付和变现所得价款;
  4. 抵押权给予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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