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的内部效力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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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 18:45:10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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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的内部效力主要是指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化,原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受让人,从而导致原债权人不再享有该债权,而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并享有与原债权人相同的权利,同时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这种效力在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立即生效,不因通知或其他程序而延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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