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要进行申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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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07:17:52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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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债权在特定情况下需要进行申报。例如,如果企业破产清算,职工需要向法院提交债权申报书,详细列明所欠薪酬等款项。律师可协助职工填写申报书,确保信息准确完整。此外,律师还可在法律程序中代表职工利益,与破产管理人或法院交涉,争取最大程度地维护职工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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