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与债权人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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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6 00:32:35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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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与债权人是在债务关系中扮演不同角色的两个主体。债权人是指债务人所欠债务的权利人,即债权的持有者,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而保证人是指在债务发生时为债务人提供担保责任的人,保证人的责任是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承担相应的责任,保证债权人能够得到偿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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