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是否需要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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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 11:12:34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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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债权通常需要在一定时限内进行申报。具体情况可能因国家法律和地区性规定而异,但通常建议职工在企业破产或清算时向有关部门主张其债权。律师可以帮助职工了解其权利,并在必要时代表他们进行债权申报。确保及时申报可以保障职工的权益,避免可能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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