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诉讼时效届满后另行出具借条可让诉讼时效中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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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0 21:42:37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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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借条诉讼时效届满后,再次出具借条是不能重新中断诉讼时效的。因为诉讼时效是指向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时效权利,而借条的出具只是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一种证据,而不是重新创造债务关系的行为。因此,即使重新出具了借条,也无法改变原借条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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