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要债属不属于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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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20:43:53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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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要债行为是否属于寻衅滋事,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情况下,上门要债不属于寻衅滋事,但如果该行为伴随着恐吓、施加暴力或骚扰等行为,则可能构成寻衅滋事。律师会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属于寻衅滋事。建议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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