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债权人代位权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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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16:16:26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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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违约或无力清偿债务时,合同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让第三人代替原债权人行使债权。在代位权行使过程中,第三人取得了与原债权人相同的权利地位,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务。代位权的行使通常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和程序,但能够有效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实现债务清偿的目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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