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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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23:47:24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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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其所持有的债权权益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在债权关系中,债权人作为债权的持有人,享有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的权利。而债权转让则是债权人通过协议或合同等形式将自己的债权权益转移给其他人。债权转让通常发生在债权人需要获得更快或更确定的支付方式、分散风险、获取现金流、提前解决债权纠纷等情况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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