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上担保人与证明人的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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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8 13:47:28 回答了该问题

律师回答

欠条上的担保人和证明人是两个不同的角色,他们的职责和法律责任有所不同:

担保人:

1. 担保人的主要职责是为借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借款人能够按时还款。

2. 如果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担保人有义务代替借款人偿还债务。

3. 担保人承担的是一种法律上的责任,一旦借款人违约,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履行还款义务。

4. 担保人在签署担保协议时,需要明确了解自己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证明人:

1. 证明人的主要职责是见证借款和签署过程,确认欠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证明人不承担还款责任,也不会因为借款人无法还款而被追究责任。

3. 证明人在法律上只是提供证明作用,确保欠条内容在签署时是真实有效的。

4. 证明人通常需要在欠条上签字并注明日期,以示证明。

总之,担保人承担着法律上的还款责任,而证明人只是起到见证和确认的作用,不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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