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期限的法律规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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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1:48:16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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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债权申报期限通常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债务人被宣告破产时,债权申报期限在法院宣告破产之日起30日内。在这段期限内,债权人需要向破产管理人提交债权申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债权可能会被视为无效或被削减优先权。然而,特定情况下,法院也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债权申报期限进行延长或缩短。因此,债权人务必及时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并遵守相关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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