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后应该如何通知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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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03:23:27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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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后,债权人应当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这种通知可以采取信件、电子邮件或其他能够确认送达的方式,通知内容应包括债权转让协议的基本情况、新旧债权人的详细信息以及明确告知债务人从何时起应向新债权人履行债务,同时为了确保通知的法律效力,最好保留发送和接收通知的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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