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债权人代位权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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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7:57:27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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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的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后,其债权自动由法律规定的顺位继承人或者继承人继承。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不影响继承人享有的继承权,但是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债权人应当通知继承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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