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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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8 13:26:25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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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5条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此,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限,则保证人的责任期为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的六个月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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