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醒书写借条和欠条应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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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6 20:26:44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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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在书写借条和欠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明确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或名称,并附上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以便双方身份的确认;其次,要详细注明借款金额及其币种,并用大写和小写两种形式表示,以防止篡改;第三,写清楚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以及还款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等;第四,必要时约定借款利息,明确利率及其计算方式,同时注明如逾期未还款所需承担的违约责任或罚息;第五,最好有双方签字确认,并附上指纹或盖章以增加借条或欠条的效力;最后,建议保留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凭证、录音录像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有效举证。律师特别强调,条款要简洁明确,不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6条的规定,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第9条的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合同法》

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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