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反担保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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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 23:32:52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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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反担保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 债务人与担保人之间存在明确的担保关系。
  2. 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反担保的内容和方式。
  3. 反担保的设立符合法律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4. 反担保的内容明确、具体,并能够明显地表现出担保人的意思表示。
  5. 反担保的内容与担保合同的主债权相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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