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抵押权人可以以物抵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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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8 23:37:58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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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权人可以以抵押物来清偿债务。抵押权人在债务人违约情况下有权以抵押物弥补损失,即可以以物抵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一条 【流押】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一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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