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的抵押权预告登记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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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0 08:47:58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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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的抵押权预告登记是指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登记抵押权的事项,并公示于社会,以提醒第三人,该不动产可能会被抵押,从而对第三人形成相应的法律效果。这种登记是为了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确保他们在担保借款时能够获得优先权。

法律依据

《物权法》

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四条 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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