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的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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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7 13:58:01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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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的有效期一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的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来确定,通常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当事人在欠条上约定了履行期限,则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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