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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怀孕与精神病人婚姻:法律禁止还是允许?

发布于2024-06-28 07:52:58 浏览45次

不到结婚年龄怀孕违法吗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未达法定结婚年龄者生育并未被判定为违法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已有了法定结婚年龄而男方尚且不足该年龄段,则无法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结婚所需具备的全部条件。

如此一来,这段婚姻便会因缺乏合法性而无效,从而不存在婚姻关系,也就不符合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的资格。

关于非婚生子女是否需要缴纳罚款这方面,具体结果将取决于地方机关的相关立法及执行措施以及行政处罚金额等因素,因为国家并未对此设定全国统一的硬性标准。

据悉,有时会出现不收取罚款的情况,但也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罚金。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结婚年龄,是基于婚姻的自然特性与社会属性的双重考量所得出的规定,演员步入适龄阶段后,方能具备适宜的生理状态和稳定的心理素质,以更好地尽到作为夫妻应承担的义务、从事家庭事务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职责。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可以和精神病人结婚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的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该规定明确了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的实质要件之一:男女双方应具备对结婚的判断能力和意思表达能力。

这实际上是一种能力的两个方面,一是当事人能自主地、正确地判断婚姻的法律性质和结婚登记的法律意义;二是能够将与对方结婚的意思正确地表达出来。由于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行为判断其主观上是否完全自愿,故不能正确地表达结婚意愿的精神病人,不符合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的实质要件。

其次,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结婚属于当事人设立民事权利义务的民事行为,男女双方必须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

故完全丧失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的重型精神病人,不能结婚。至于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能否结婚的问题比较复杂,从尊重、保护精神病人权益角度考虑,如果当事人基本上能够判断结婚的法律意义并能正确表达意愿,其监护人亦同意的,应准予结婚,反之则不应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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