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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法定年龄怀孕及公证结婚证所需材料详解

发布于2024-06-29 07:12:58 浏览37次

不到结婚年龄怀孕违法吗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未达法定结婚年龄者生育并未被判定为违法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已有了法定结婚年龄而男方尚且不足该年龄段,则无法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结婚所需具备的全部条件。

如此一来,这段婚姻便会因缺乏合法性而无效,从而不存在婚姻关系,也就不符合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的资格。

关于非婚生子女是否需要缴纳罚款这方面,具体结果将取决于地方机关的相关立法及执行措施以及行政处罚金额等因素,因为国家并未对此设定全国统一的硬性标准。

据悉,有时会出现不收取罚款的情况,但也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罚金。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结婚年龄,是基于婚姻的自然特性与社会属性的双重考量所得出的规定,演员步入适龄阶段后,方能具备适宜的生理状态和稳定的心理素质,以更好地尽到作为夫妻应承担的义务、从事家庭事务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职责。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公证结婚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1、申请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申请人在国外的需提供护照复印件;

3、申请人应提供夫妻双方合照的大一寸相片四张;

4、夫妻双方一方死亡的应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可由医院或公安机关签发,也可由殡仪馆签发的死亡证或火化收款单据或有记录死者日期的户口簿等;

5、遗失结婚证件的申请人需要证明夫妻关系的,应先取得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才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6、1950年5月1日以前结婚的人,现在国内居住的,须提供双方工件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证明要列明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结婚时间(年月日)、结婚地点。在国外或港澳台而无法取得上述证明时,须提供两名年龄与自己接近或大于自己的知情人作证,证人须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件,亲自到公证处作证并签名盖章;

7、1950年5月1日以后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结婚(即所谓事实婚姻)的申请人,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以后才能到公证处办理结婚公证;

8、国外和港澳台申请人申办结婚公证,一般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需另外提供当地公证人或司法部认可的驻外机构、律师或我驻外使馆公证、认证或证明的委托书。1950年5月1日以前结婚的,还需提供经上述机构、律师或我驻外使领馆公证、认证或证明的声明书,声明书应详列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结婚时间(年月日)、结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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