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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怀孕是否违法?民法典禁止结婚情形有哪些?

发布于2024-07-03 07:42:58 浏览46次

不到结婚年龄怀孕违法吗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未达法定结婚年龄者生育并未被判定为违法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已有了法定结婚年龄而男方尚且不足该年龄段,则无法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结婚所需具备的全部条件。

如此一来,这段婚姻便会因缺乏合法性而无效,从而不存在婚姻关系,也就不符合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的资格。

关于非婚生子女是否需要缴纳罚款这方面,具体结果将取决于地方机关的相关立法及执行措施以及行政处罚金额等因素,因为国家并未对此设定全国统一的硬性标准。

据悉,有时会出现不收取罚款的情况,但也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罚金。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结婚年龄,是基于婚姻的自然特性与社会属性的双重考量所得出的规定,演员步入适龄阶段后,方能具备适宜的生理状态和稳定的心理素质,以更好地尽到作为夫妻应承担的义务、从事家庭事务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职责。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的禁止结婚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了禁止结婚的情形。首先是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父母与子女之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之间的婚姻是被明文禁止的。也就是说,父亲不能与女儿结为夫妻,母亲也不能与儿子组成夫妻关系。爷爷(姥爷)与孙女(外孙女),奶奶(姥姥)与孙子(外孙子)之间的结合同样被法律明确禁止。

其次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这包括了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无论是同父异母还是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之间都不得结婚。此外,不同辈次的叔叔、伯伯、姑姑、舅舅、姨妈与侄女、甥女之间的婚姻也是被禁止的。例如,叔叔(伯伯)不能与兄弟的女儿结为夫妻;姑姑不能与兄弟的儿子成婚;舅舅不能与姊妹的女儿结合;姨妈也不能与姊妹的儿子组成夫妻。

此外,民法典还确认了一些拟制血亲关系,这指的是虽然不是自然形成的血亲关系,但由法律认定具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的亲属关系。这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以及在事实上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禁止结婚。

总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了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的婚姻是被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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